为了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利益,有效地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并且公正、合理地进行清算,各国破产法都无 一例外地在破产程序中规定设置专门的机构来管理和清算破产人的财产。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将其称之为清算组,并在该法第24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网友咨询:
我是公司的债权人,现在这个公司欠我几十万的工程款,他们却要破产了,我担心自己到时候拿不到钱,所以我打算申请做他们的清算组的成员,但是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具备做清算组成员的条件,我想请问一下对于清算组成员要求法律上有没有一个规定呢?
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周敏律师解答:
您好!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但是不一定要求都是股东,一般来说下列的也有可能成为清算组成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周敏律师补充:
公司清算期间由谁代公司参加诉讼?
公司清算期间由谁代公司参加诉讼?公司在清算过程中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参加诉讼;如果尚未成立清算组的,则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参加诉讼。
公司清算方案如何确定 ?公司清算方案的确定有两种情况:
公司自行清算的,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
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由法院确认。只有经过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才能执行。
周敏律师补充:
清算组成员可以更换吗?
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股东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更换清算组成员:
有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行为;
丧失执业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
有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周敏律师总结:
综上所述,对于公司法清算组成员的资格要求其实并不严格,他们都是由自己公司内部的权利机构自行决定选择出来的。对于清算组成员,如果他有违规行为是可以更换的。决策者作出的任何一个决定都应当是对公司负责,以公司为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