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贫困人群不仅看病就医上有经济困难,甚至参加医保的费用都难以支付,他们的医疗如何保障?如果生病住院还能报销吗?别担心,医疗救助来帮你!
根据社保法相关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国家普遍性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政府通过医疗救助对困难群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困难群众可以通过国家普遍性财政补助和特殊财政补贴的形式,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样他们住院和门诊产生的治疗费就可以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和医疗救助待遇了。
医疗救助的对象主要包括由地方民政部门核准认定的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由地方扶贫部门认定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其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特殊困难人员。
申请医疗救助后,自己还有缴医保费吗?可以哪些医疗救助待遇?下面以深圳为例跟大家介绍下相关政策。
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医疗救助对象,由深圳市医保部门统一办理参保手续,按规定享受资助;其他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享受政府资助;属于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纳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生育医疗保险费享受全额资助。
医疗救助对象在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治疗,或者在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机构住院,经基本医保报销结算后,剩下应当由个人自付部分的合规费用,再按规定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
另外在异地就医的医疗救助对象,可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向深圳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费用审核报销,但要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因为医疗救助政策由当地统筹区自行确定,所以各地实施的救助标准略有不同,朋友们可以向户籍地的医保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救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