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想必大家都有了解,清楚其重要性,尤其是在对买房方面有需求的朋友们。现在的工作大部分是流动性的,不单指不同企业的转移,还有跨城市的工作流动。那当你要去另一个城市工作的时候,在之前城市缴纳的公积金该如何处理?
个人账户转入
申请条件:
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即在广州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且累计汇缴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账户为缴存状态),可申请将在异地中心(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广州中心。
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办理的
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1份)。
(2)单位集中办理
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原件1份);
③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
④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
办理流程:
1、申请人(职工或单位经办人)向公积金中心受理网点提供外地转入相关材料;
2、受理网点审核,并将结果通过接续平台反馈至转出地中心(3个工作日);
3、转出地中心转账,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由转出地中心操作,5个工作日);
4、公积金中心确认资金到账,并通知申请人(3个工作日);
5、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到任一归集业务经办网点(中心网点或银行网点均可)办理转移合并手续。如资料齐全,可当场办结。
办理地点:
广铁分中心: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中心各办事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中心各管理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个人账户转出
申请条件:
(1)在广州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
(2)在外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满半年;
(3)职工在广州市未使用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职工在广州市没有套取住房公积金或套取资金已全额退回;
(5)职工在广州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未被依法冻结;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职工方可向异地中心申请将在广州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该中心,广州中心通过接续平台协助办理。
办理流程:
(1)职工向异地中心申请将广州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该中心
(2)广州中心通过接续平台协助办理。
办理地点:
转入地中心。
温馨提示:职工的失信记录,将随其个人账户一并转移。
再跟大家提醒一下,换工作的话不需要转移社保的,只有在去了其他城市的话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而能办理转出或转入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是不能转移的,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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