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民法的概念
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02民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原则。
03民事主体
公民:
①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②公民的行为能力。
04民事权利种类
物权、债权、继承权、知识产权和人身权。
05物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这里的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06债权
债的发生,即民事主体之间以法律规范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必须以一定的法律事实为依据。作为债的发生根据的法律事实主要有以下几种:
1. 侵权行为;
2. 不当得利;
3. 无因管理;
4. 合同之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