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称收到了一份《商标注册申请预警驳回通知书》,该通知书明确印刷了商标申请号、商标申请人、商标类别、商标名称等信息,并声称该通知并非国家知识产权产权局发文,但利用大数据检索分析预测商标驳回率,准确率在98%以上,是在其他地方无法查询到的信息。根据《民法典》第979—983条无因管理规定,以到付信息通知,其中包括快递费、人工成本等26元。
该通知中引导收件人扫描二维码或者填写邮箱或者手机号,并称如果预警有误,扫描二维码便可领取一份礼品。
据查询,《民法典》第979—983条无因管理规定的内容为:
第二十八章 无因管理
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第九百八十条 管理人管理事务不属于前条规定的情形,但是受益人享有管理利益的,受益人应当在其获得的利益范围内向管理人承担前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一条 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应当采取有利于受益人的方法。中断管理对受益人不利的,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
第九百八十二条 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能够通知受益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受益人。管理的事务不需要紧急处理的,应当等待受益人的指示。
第九百八十三条 管理结束后,管理人应当向受益人报告管理事务的情况。管理人管理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受益人。
条文规定看起来并无异样,但是该通知中标注预测商标驳回准确率在98%以上,就有些荒谬了。除了商标驳回的概率本来就有一些不确定性之外,部分商标是经过代理机构认真检索分析过后才提交申请的,如果该通知中的预测能力这么准确的话,市场上广大代理机构存在的意义在哪呢?
这种骗局早在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专利局就给出过相关预警提示。
2020年1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布《关于“专利文件快递到付骗局”的重要提示》:
“近日,我局收到社会公众反馈,多家企业及专利代理机构收到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知识产权服务中心”邮寄、名为“专利书”的到付快递邮件,到付金额为25元或30元。邮件内容为一份经过篡改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公开通知书。 此快递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无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各类官方文件通过挂号信邮寄,并且已预付邮资,从未通过快递公司快递到付文件。 以上情况,请社会公众周知。如发生类似情况,请及时与当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联系。”
2020年4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关于谨防以邮寄纸质“商标公告”方式骗取到付邮费的提示》:
“近期我局收到商标申请人反映,有人向申请人寄送纸质“商标公告”,以骗取数额不等的到付邮费。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此特别提醒,我局2016年5月以后商标公告已采用电子公告的方式,不再对外寄送任何纸质商标公告,我局向申请人寄送的官方书件均不需要申请人支付任何费用,请大家提高警惕,谨防诈骗!”
2020年6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再次提示!关于专利和商标文件“到付”的骗局》:
“再次提醒公众,不论是“专利书”还是“商标公告”,如果让您支付快递的到付邮费,均是不法分子利用网上已公开的信息骗取钱财,一!律!是!骗!局!
我局向申请人寄送的官方书件均不需要申请人支付任何邮费,请大家提高警惕,谨防诈骗!
如您要查询相关的文件信息,可登录我局官网,在相应的应用系统中查询。”
此前,有人算过一个到付的费用在21元、23元、30元不等,如果和快递签约,通常一个件在5元左右,大批量3—5元,按照平均价23元一件的话,一个月发一万件,得18万元;如果发出十万件,180万;100万件发出去就有1800万。利润之高,不禁让人咂舌。
通常这种诈骗手段持续时间不会太久,会勤换发件地址,勤换发件网点,广撒网。当各企业或者个人收到相关寄件的时候,也不要出于猎奇心理想着“不就一二十块钱吗?”,就签收了快递。积少成多,骗子由此赚取巨额利润。在此,再次提醒大家,注意骗局,有关到付的商标公告或者专利文件都不要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