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协议书
立协议人(甲方):×××,身份证号:×××
立协议人(乙方):×××,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是×××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工商登记的股东,登记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的股权;该股权及所对应的项目投资有部分系乙方以甲方名义投入。现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股权关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合意,达成如下协议,以兹遵照。
一、目标公司概况:
目标公司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为×××元,实际总投资额为×××元。甲方名义在目标公司的实际投资金额为×××元,持股比例为×××%。
二、乙方投资及股份情况:
甲方确认以其名义在目标公司的×××元投资中有×××元系由乙方出资,确认目标公司×××%的股权为乙方所有,该股权由甲方代乙方持有。乙方无请求办理股东工商登记的权利。
三、利润分红
甲方根据目标公司的分红情况,在领取分红款或者股息后,应及时将乙方投资额对应的分红款或者股息支付给乙方。但目标公司通过融资取得的贷款,只能用于公司经营投资,不作为分红款项。
四、股东权利
1、在公司存续期间,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全部由甲方代为行使。包括但不限于:决策表决权、选举权、知情质询权、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以及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股东权利等。
2、甲方根据公司法等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股利,乙方均应予以认可,并不得以自己名义向目标公司主张股东权利。
五、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