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登记比例就是夫妻的持股比例吗
工商登记的持股比例,具有对外公示的作用,对外是由登记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行事,但对夫妻双方内部来说,属于个人财产的全部都归夫妻一方所有,属于共同财产的一人一半。
二、哪些股权属于个人财产,哪些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规定,婚前一方依法取得的股权、婚后以个人财产出资取得的股权、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股权,属于个人财产,不随夫妻共同生活年限的增加,发生财产所有权转化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取得的股权或者依法继承、受赠的股权(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股权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配偶可要求分割。
规定很明确,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呢?由股权载名的夫妻一方证明系个人财产出资取得该股权,否则通常认定为共有股权。
三、夫妻离婚时属于共同财产的股权如何分割
两个大的原则,一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企业内部股归企业职工一方所有,公开发行的股票一般归具有股票知识、了解股票行情的一方所有;二是公平原则:股权归一方所有后,应对另一方内部股按发行价格、上市股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对于股权价值的评估,可委托权威机构进行。
如果双方都想持有股权的所有权,撕扯不下如何处理?
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均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相互转让。如果夫妻只有一方是公司股东,那么要取得转让股权的一方必须证明该转让是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对股份有限公司的不记名股票,可以直接分割股份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