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房地产过户申请表。
2.房屋过户申请人身份证明:买卖双方都要自己准备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卖方是已婚人士的话还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以及另一半的户口本和复印件。如果夫妻伴侣中有一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话,必须到公证局写份委托书然后在公证局公证。如果买方是单身人士的话,需要到当地市政局开具单身证明。
3.过户房屋房地产权的利证书。
4.当地有关机关决定书,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书,或经过公证处理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过合法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者是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者是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如果所过户的房屋已设定抵押权,应该上交抵押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房屋,应提交你自己已经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以及付清地价款证明。
7.房地产共有人同意房产过户的书面意见书。
8.除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文件外。
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1.首先,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
2.根据相关房屋过户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房屋转让行为,转让的当事人要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应当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屋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屋所在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年限以及取得的方式,过户的房地产用途或使用性质,买卖双方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如果有一方违约应该付什么责任,双方私下约定的其他事项。
3.买卖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拿房屋产权属证书以及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4.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5.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6.当事人去缴纳一定的房屋税,然后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