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公证有哪些规定?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活动。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1、应用场景:房屋权利人去世后,房屋出售应先办理继承,而办理继承应首先做继承公证。
2、到场人:所有继承人共同到场(不能到场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需要体现是否接受继承)。
3、所需备件: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及财产证明、全部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包括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和口头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公证处发表放弃继承的声明、继承人中有死亡的,需要提供其死亡证明、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证明。
4、收费标准
①按标的额累进计费:20万元以下(含20万)部分1%;
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0.8%;
50万元至200万元(含)部分0.6%;
2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0.5%;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0.4%;
超过1000万元部分0.1%;
②个人普通住宅每平方米45元收取;农村的农民自有住宅按每平米30元收取。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确认遗赠效力的,减半计收。5000元(含)以下小额继承免费。
(2)赠与公证有哪些规定?
1、应用场景:直系与非直系之间赠与时均需做赠与公证。
2、到场人:赠与合同公证必须由赠与人和受赠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如果受赠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人的配偶也要到场协助办理公证;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申请办理赠与合同公证。
3、所需备件:赠与人与受赠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赠与财产凭证原件。
4、办理赠与公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①赠与的财产是赠与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②赠与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赠与合同公证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④如果赠与人的真实意思是将所赠与的房屋仅赠与给受赠人个人所有,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赠与人应当明确地将“所赠与的房屋仅作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意思写入赠与合同;
⑤办完赠与合同公证后,房地产需要及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不及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可能导致赠与无效。
5、收费标准:同继承公证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