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涉嫌挪用资金犯罪案件的情况说明
受害人:***有限公司(下称:“***”)及股东。
涉案人员:***,财务总监
***,出纳
案件说明:
**年*月,公司成立,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年*月**、***供职于****,任财务总监职位,***任出纳。现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涉嫌挪用资金犯罪行为梳理如下:
1、自***年*月起,**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员工,***作为****公司财务出纳,利用其财务总监、财务出纳的便利,虚构应付款,导致****非法支出巨额资金。****年*月,公司发现其上述行为后,其明确表示是受公司领导批准支付的,并非虚构。但是却拒不交代资金去向,以及资金去向的合法手续(包括合同等应付款手续)和授权,致使公司及其股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其非法挪用资金 余万元,数额巨大。
其中非法支出明细如下:
姓名:
金额:
合计:
附件:****年*月—****年*月宜良汇禾有限公司财务支出明细,以及银行流水;
****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