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普通道路上逆向行驶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扣三分;非机动车及行人逆行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的,处罚款并扣12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