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摘要
一审案号 |
(2021)渝0110行初15号 |
案由 |
确认强拆违法 |
合议庭 |
审 判 长 王向东 审 判 员 姚代正 人民陪审员 梁后英 法 官 助 理 李江南 |
书记员 |
薛 怡 |
当事人 |
原告:胡某永 委托代理人:梁红丽,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贾燕丽,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
被告: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所地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新田路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32号。 法定代表人:袁光灿,该管委会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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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裁判结果 |
一、确认《关于实施重庆巴南至綦江高速公路(渝黔高速公路扩能)万盛段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通告》(万盛经开規资征【2020】1号)所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违法: 二、撒销重庆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渝府复【2020】673号). |
一审裁判时间 |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
涉案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三)项、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七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五条。 |
裁判文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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