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审车上路怎么处罚规定及没审车上路处罚规定解释

为进一步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监管,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相关车辆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对2021年6月份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重点车辆进行曝光。

逾期未检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路行驶,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连续在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年检的车辆将被强制报废处理。逾期未检验的车辆不能定期接受安全技术性能检验,安全系数得不到保障,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容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报废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驾驶逾期未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为全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大连交警将违法重点车辆进行分批公布。交警部门希望广大驾驶人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做到守法出行,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绿色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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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的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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