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条解读:
本条法律规定旨在维护军心稳定,巩固人民解放军力量,故特别对军人的婚姻加以保护。
1、破坏军婚罪的主观认识层面是“明知”,要求破坏军婚者主观是故意。
2、破坏军婚罪的客观违法层面是“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要求对象是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如果是与现役军人结婚或者同居,则不构成破坏军婚罪。
3、破坏军婚罪的的量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破坏军婚罪的犯罪主体不包括婚姻当事人本人。
5、因此,如果婚姻中只有一方是军人,而军人一方出轨与他人同居或者结婚,无论是军人或者是第三者,均不构成破坏军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条解读:
1、构成重婚罪的,既可以是婚姻的当事人,也可以是第三人。
2、构成重婚罪,要求重婚者主观故意,对此明知。
3、重婚罪的的构成要件,要求前婚是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的“法律婚”,而后婚既可以是“法律婚”也可以是“事实婚”。
4、重婚罪事实婚如何界定?要求男女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
重婚罪的设定旨在制裁公然破坏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行为。如果已婚者公开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涉嫌触犯重婚罪,同居者明知的,也触犯本罪。法定刑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当代社会中出轨、通奸等现象较多,如果没有同居和公开的事实,则不构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