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典》新增了30天“离婚冷静期”制度,同时明确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的三十日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为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程序,维持婚姻登记秩序,提升登记服务质量,根据市民政局有关通知精神,我区现推行婚姻(结婚、离婚)登记事项网上预约办理制度,尤其是离婚(申请、登记)事项,原则上仅受理预约业务。
市民朋友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随申办”app、民政官网、贤城婚登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进行离婚登记事项预约,并于预约时间段内到婚姻登记处办理预约事项。
上海民政婚姻登记预约网址:
https://mzj.sh.gov.cn/marryweb/index.html
奉贤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业务受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