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生子,是很多女人生命的重要阶段。怀上小宝宝后,满心喜悦等待小生命降生,却遭遇公司辞退,社保公积金停止缴费,准妈妈该怎么办?
虽然现在国家的法律在极大地维护女性的地位,但是还是会有部分公司对女性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孕妇国家规定是不能被辞退的,辞退需要公司给予相应的赔偿。
李女士入职了一家物业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就在试用期结束的当天,公司以李女士多次迟到早退、上班不打卡、连续多天请假,不胜任岗位要求,向李女士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李女士认为公司发现她怀孕了,无中生有故意捏造通知中说的的那些行为将其辞退,于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了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劳动仲裁委审理认为,李女士提供的录音证据可以证明公司相关主管先后与李女士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解除理由为李女士在试用期怀孕不符合公司利益,达不到岗位要求,希望李女士试用期满主动离职。
但双方最终未达成一致意见。公司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中载明的理由缺乏事实依据和制度依据,所以属于违法解除,最后裁决公司支付赔偿金。
因为在职期间,公司没有为李女士缴纳社会保险。李女士生育一子。所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于是李女士又向法院进行了起诉,要求公司支付其生育医疗费。但是法院最后没有支持李女士的诉请。
本案为实际案例,情节有出入,已作增删,仅供法律探讨。
国家的法律规定女职工在怀孕、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辞退。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但在现实中,依旧存在孕期女性被辞退的事件,用人单位的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行为。
孕妇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公司开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双方的协议执行补偿,可以高于也可以低于法定的补偿金,甚至可以协商达成其他交换条件补给补偿金。
因此,在上述案例中,公司违法解除了与女员工的劳动合同,所以,女员工有权选择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有权选择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